煤炭、电力企业与政府博弈:契约机制与市场界别
煤炭企业、电力企业和政府三方围绕电煤价格的争执与博弈持续不断.在交易成本理论和契约理论的框架下,通过中美两国的比较,对中国煤电纵向交易方式进行权衡与选择.研究表明:同美国一样,中国的煤电纵向交易关系应以长期契约机制为主;与美国不同,中国电煤长期契约应以市场价格调整机制为主,以降低履约风险.
煤电关系、长期契约、市场价格契约、市场价格基准、契约治理机制
F4(工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8JJD630013
2011-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