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生产中的保障机制:基于政府与市场分工
医疗服务市场有诸多特性,存在市场失灵,但公共生产同样存在政府失灵,医疗服务的生产应谋求政府与市场的合作协调.在医疗服务生产链中的不同节点,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定位不同.医生在医疗服务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有缺陷的代理人,应实行有管理的多点执业.我国医疗服务生产中促进政府与市场合作协调需要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
医疗服务生产、政府与市场、合作协调
F7(贸易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ZH041
2010-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