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应成政府反思知情权契机
@@ 行政机关以一定的形式记录、保存,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自2008年5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将依法、率先、无条件进入公众的视野.
政府信息公开、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条例、履行职责、制作、视野、获取、公众、保存
D02;F83
2008-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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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条例、履行职责、制作、视野、获取、公众、保存
D02;F83
2008-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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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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