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法学知识新形态——数据法学的研究定位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第四种法学知识新形态——数据法学的研究定位

引用
基于科学研究的第四种范式——数据科学,可提出继法教义学、实证法学、计算法学研究之后的第四种法学知识新形态——数据法学.数据法学是法学研究创新发展的新方向,也是一门独立的法学新学科.数据法学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方法和内容.数据法学特定的研究对象是法律数据.法律数据是指以任何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形式完好的、具有意义的、能给予相关参考点一个值的法律信息的记录.数据法学特定的研究方法是法律大数据方法,而非法律解释方法和实证法学方法.数据法学的本体论内容是数据权益,涵盖个人数据权益、企业数据权益和数据安全利益.数据法学的认识论内容是关于相关关系的研究,涵盖法律数据产品的创造和法学知识的发现两个方面.

数据法学、法律大数据、数据权益、计算法学

29

D90;TP309.2;G25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1JJD820002

2023-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41-5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与社会发展

1006-6128

22-1243/D

29

2023,29(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