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无法新兴吗?——论既有权利具体化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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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无法新兴吗?——论既有权利具体化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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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理意义的新兴权利概念要能体现出新兴权利的重要意义.符合该条件的新兴权利概念命题有情境命题和领域命题.因为辩护领域命题是一种辩护情境命题的方式,所以有学理意义的新兴权利概念命题只有情境命题.可以通过论证权利的有限具体化理论辩护情境命题.论证该理论就是要解释:(1)权利所要促进的事物有很多类别;(2)证成既有权利的理由类别没有穷尽所有能证成权利的理由类别.一种内置于契约主义道德框架的利益论解释了(1).至于(2),就道德权利而言,证成既有权利的理由类别已经穷尽了所有能证成权利的理由类别;就法律权利而言,既有权利由于受制于法体系本身的规定,经常无法通过具体化的方式来应对新情境中新出现的权利需求.概言之,法律权利的有限具体化理论能够成立.

新兴权利、权利观念、权利的规范力、利益论、法律权利

28

D90;B0-0;B516.54

2022-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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