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治理的逻辑体系及其法治化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是现代国家获得经济增长与繁荣的最有效手段.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推进竞争治理,既是市场规律的法治化表达,也是宪法承诺的制度实践,更是打破转型与增长并存这一困境的治理要求.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仍面临着竞争与法治双重短缺的挑战,经济增长呈现出竞争先天不足与后天垄断并存的问题.仅凭反垄断法这一单向线性规制工具,该问题无法得以消解,因而我们不得不将治理范式转向包容性思维,从战略、规划和政策三个逻辑层面来构建竞争治理体系,通过法治化路径将竞争确立为经济增长的内生驱动机制,以法治保障竞争,以竞争促进法治,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竞争治理、反垄断法、高质量发展、内生驱动机制、包容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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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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