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民尊国范——“公法中的法理”暨第四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学术研讨会述评
引言
“法理”不仅仅是法理学研究中的中心主题,而且是“部门法学(法律学)与法理学共同关注”的中心主题.围绕“法理”,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形成一种互动结构:“法理学应当以各个部门法和部门法学为基础,应是对各个部门法的总体研究,对各个部门法学研究成果的高度概括.”①
研讨会述评、学术研讨会、良法善治、行动计划、第四届
25
A811;D920.0;G710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3页
20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