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现实宪法”功能的丧失与宪法实施法功能的展开
近代以来,民法典编纂在推动民法由古典市民法向一般私法转型的同时,逐步丧失了古典市民法的“现实宪法”功能.在已确立正式宪法为根本法的现代法律体系中,无论是对民法典整体的宪法功能拔高,还是对其中以人格权、法人、国家所有权等为代表的具体规范的宪法功能拔高,都可能异化为对正式宪法的功能发挥的干扰.这将进一步松懈对民法适用所遭受的公权力干涉的宪法约束,疏失对公权力借助私法技术遁入私法、逃避公共义务的宪法规制,造成民法典本身规范功能的弱化.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定位在宪法实施法的功能路径上,通过对与民法典编纂相关的宪法规范进行系统释义,科学优化民法典编纂与解释适用的合宪性.
民法典、宪法、“现实宪法”功能、宪法实施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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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D0;F810.42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南政法大学十九大专项项目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