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评价方法初探——立法过程中价值评价的理性分析
立法评价方法是创立良善法律之科学工具,关注的是立法者内在的科学立法思维.立法评价的对象是法律规范所依据的价值关系.立法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规范价值关系的范围确定,价值关系信息的全面总结与要素提炼,价值关系信息的类型描述,不同价值关系之间的比较和选择.经过立法评价而选择的“行为事实”、“社会需求”类型将会成为法律规范的初步内容,而立法评价所得到的价值判断也会成为该法律的规范目的之基础.整体上看,立法评价方法的操作过程,呈现出一种“立法评价之循环”特性,包括评价环节之反复与评价过程之循环两个方面.
立法方法、立法评价、价值关系、规范目的、立法评价之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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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F272.92;D63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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