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权力分工:行政司法化的证成与规制
域内外有关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等行政权的发展轨迹表明:行政超越了与司法之间的权力分工,在行政判断、行政程序、行政主体等方面逐渐呈现出司法化的倾向.行政藉以“司法化”,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型塑其良好的法治品性,克服其公正性危机;有助于重塑失范的行政权,提升行政过程及其结果的社会可接受性.检视我国行政司法化的实践形态,可从法律依据、操作程序与司法审查等维度进行规制,实现其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平衡,以加速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行政权、司法权、行政司法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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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7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