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形成过程及其基本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其实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研究成果的整合与提升.其形成过程,可描述为:解放思想、拨乱反正与法学知识体系的重构;人权研究的推进与法观念的更新;法治研究的深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核心命题的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构建思路的明晰等.而其形成的基本标志,则可归纳为: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一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法律部门的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所构成的法学范畴体系和知识体系;由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公有制等所表征的“社会主义特质”;由“道德”、“情理”因素的拾补,“和谐”价值的开发为标识的“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形成过程、基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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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10JZD0029
201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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