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人人格权制度扩张的限度问题
通过分析自然人人格权及由此类推得出之法人人格权制度发展的近代路径会发现,所谓法人通过扩张其精神性人格权而成政治实体的政策担忧,实为对法人制度扩张”主攻方向”的误判.在人格权扩张”明修栈道”的掩护下,法人借助其类推自自然人的”广义财产”观念指导下的法人财产制,跨越了公、私法律界限,这使旨在防范法人公法化的法人人格权类推适用中的种种限制都失去了意义,因此应将类似监督之注意力转向法人财产制度方面.
自然人、法人、类推、人格权、财产权
14
DF51(民法)
2009-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