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与冲突法关系之重新厘定
在冲突法的发展中,比较法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提供了外国法的信息,推动着冲突规范的起草并指引冲突规范的适用.但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二者又存在着潜在的对抗.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基本权利地位的提升,它从根本上改变着比较法与冲突法的关系,并将其引向了一个更新、更高的平台.相比之下,美国冲突法的乡土观念却使得比较法与冲突法间的盟友关系在美国本土变得十分脆弱.只有加强比较研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美国冲突法的这种”岛国心态”.
比较法、冲突法、基本权利、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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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7(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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