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 --一种法哲学上的阐释
"依法治国"与"以人为本",是协调统一的.法治是源于人类对自身的存在、价值和命运的一种制度安排,"以人为本"则是深藏在它背后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命运的最高的精神力量.从总体上说,自由、民主、平等以及个体本位没有内生于中国传统社会的观念文化中,这是数千年中国法意识和法制度匮乏的重要原因.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与"以人为本"要求树立与之相适应的法治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应以彻底解放人作为最高宗旨,"以人为本"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以人为本、法治、目的性价值基础、人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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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5(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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