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价值共识--对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悖论的解决尝试
法的价值共识是解决目前法治建设悖论的一个重要环节.法的价值共识是多元社会的产物.根据主体间性的思想,它可以通过主体间的平等交往、对话来达成.法律的制定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形成法的价值共识的过程.这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论辩、试错、纠偏的过程.公共交往程序是实现法的价值共识的程序框架.宪政是使这一程序框架具体化的基本制度.公正、平等、自由则是宪政得以形成、运作的基础,是宪政的价值之维.
法治、法的价值共识、基本道德、公共交往程序、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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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G4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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