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592.2023.10.030
男子身故非婚生子诉请重新分割遗产法院判决原被告共同继承30%遗产份额
泽先生身故后,其未成年非婚生子将其配偶、父母及养女共同起诉至安宁市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遗产.查明遗产构成后,因泽先生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法院判决其遗产的30%份额由非婚生子及4被告共同继承.
案情
非婚生子要求重分遗产
2015年,泽先生不幸离世,家人依法继承了他的遗产,并领取了死亡赔偿金37万余元.
共同继承、法院判决、非婚生子、遗产法
D923.5;K221;F590.7
2023-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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