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293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正当性研究
作为处理行政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行政诉讼和解是世界多国进行行政诉讼或司法审查的重要选择之一.在我国,行政诉讼和解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但立法层面对此仍有所质疑,尤其我国《行政诉讼法》明文排斥调解.以一定的政治需要为起点,司法实践中通过对行政争议进行变通性的"和解"、"协商"将其贯彻实施.但作为一项制度本身,给予其立法上的认可才是应有之义.本文将立足于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理论和司法实践,探索在我国建立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正当性.
行政诉讼、和解、正当性
D925(中国法律)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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