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托计划直接参与证券一级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则的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0592.2015.36.047

论信托计划直接参与证券一级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则的分析

引用
我国目前多项证券法律法规均禁止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直接参与证券一级市场,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通道进行,信托公司只允许其自有资金参与.这造成管制的过度,增加了交易成本,尤其是在证券业放松监管的大背景下,信托计划直接参与证券一级市场具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为此,本文认为信托计划应增加透明性,向监管部门和市场披露有关信息并接受核查和监督,据此证明其合法性,消除监管部门的疑虑.

信托计划、直接参与、证券一级市场

D922.28(中国法律)

2016-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4-10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与社会

1009-0592

53-1095/D

2015,(3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