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183.2022.04.014
《民法典》视域下文体活动自甘风险规则的检视与调适
《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自甘风险条款,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体现了在文体活动中合理公平分配风险责任的理念,有助于存在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的有序开展.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自甘风险的适用范围不是十分明确,可能会造成自甘风险规则的滥用.自甘风险的适用范围应当限定于同场竞技文体活动,其构成要件中的风险限定为特定的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应当厘清自甘风险、受害人同意、比较过失之间的界限,通过明确活动组织者的实质判断标准和安全保障义务,明确活动组织者的责任认定规则.
自甘风险、免责事由、《民法典》、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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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23-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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