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183(s).2018.04.042
欧盟与世贸组织反倾销法中的市场经济地位认定——以Rusal Armenal ZAO诉欧盟委员会案为视角
欧盟将亚美尼亚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调查程序确定正常价值的过程中适用欧盟规定的“第三国价格”.亚美尼亚企业Rusal Armenal ZAO在欧盟普通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欧盟反倾销法确定正常价值的规定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法律制度,应被视为满足欧盟所规定的市场经济条件.文章结合Rusal Armenal ZAO诉欧盟委员会案进行分析,重点阐述了欧盟与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法律规范中关于第三国价格的适用,总结出该案对我国的启示.
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反倾销法、正常价值、入世议定书
2018-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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