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183(s).2018.04.021
我国立案登记制度背景下行政法院制度设计研究
为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我国行政诉讼的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度,但是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实质上为“准立案登记制度”.虽然在缓解“立案难”问题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与理想效果还存在一定差距.文章通过深入研究我国立案登记制度的特点,认为如果要真正做到司法独立,破除受案瓶颈,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必须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科学合理规划,建立独立的行政法院作为最终的审判体制保障.
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司法体制改革、行政法院
2018-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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