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对企业信用的影响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新修订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同时简化了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成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些制度的改革使得公司的市场信用在认缴资本制度下存在着巨大的监管风险,企业的信用是企业在从事市场交易和其他商事活动过程中,在偿债能力和履约情况等方面所获得的综合评价,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对于公司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研究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的企业信用监督对于维护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
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信用
D922.291.91;F275.6;F832.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14GWCXXM-26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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