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网络侵权地域管辖的确定
传统侵权管辖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网络侵权,被告住所地这一连结点因侵权的本质未变仍可继续适用.侵权行为规则因在网络环境中的难以确定性和实证角度上的不必要性,不宜再适用于网络侵权.另外,原告住所地这一新的连结点为解决网络侵权地域管辖的确定问题提出了新的思路.最终得出:以原被告住所地为网络侵权地域管辖连结点的结论.
网络侵权、地域管辖、连结点
D925.1(中国法律)
2011-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1-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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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地域管辖、连结点
D925.1(中国法律)
2011-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1-22,2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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