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63.2021.09.021
国有企业纪委监督"四种形态"执行分析
国有企业纪委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主体,部分国企纪委(纪检组)存在思想观念误区、实践能力不高、同级监督困难等问题,致使落实"四种形态"效果不理想.本文首先从责任的定性、履行等方面分析原因,并且提出从明确纪委监督原则、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做出改变,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国有企业政治严明,健康良性发展.
202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