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63.2014.04.014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突出强调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贯彻这一精神,就必须多管齐下,创新管理,使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独特的作用.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前提是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必须强化服务理念,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加快政府管理创新,使政府角色向服务型、有限型、法治型、民主型、调节型、效益型、开放型、透明型转变.同时要充分认识和考虑不同群体和阶层的利益,公平公正地分配社会资源、制定社会行为规则,维护不同群体和阶层之间的和谐,既能保证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又能让政府作为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统筹、协调和控制,使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断走向良性化.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服务性、自愿性等特点,可承担政府分离出去的部分职能,是政府良好的合作者.为此,必须大力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有序地培育与鼓励社会自主力量和参与型文化.政府应该把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作为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新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政府管理创新、组织活力、组织发展、社会关系、八届三中全会、政府与社会、利益最大化、总体利益、自主、资源、政府作为、政府角色、行为规则、外部环境、社会治理、群体、配套措施
K25;S51
2014-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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