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619.2016.03.014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部分条款的理解与认识
自2014年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很大调整,分级更细化,规定更合理、科学,但经过实践之后,《标准》中某些条款仍然存在一些争议. 针对这些争议,通过分析比较,指出条款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修改方案,以期通过探讨能够统一思想、减少争议,对完善鉴定标准起到积极的作用.
法医学、创伤和损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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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4(诉讼法)
2016-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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