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619.2009.03.012
交通事故致眼部伤残84例分析
目的 研究交通事故眼部损伤的致伤方式、损伤特征、伤残等级鉴定等相关问题.方法 对本所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鉴定的84例交通事故眼部损伤致残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分别研究其致残原因、鉴定时机及鉴定方法 . 结果 视力障碍是最主要的致残原因,其余如眼球缺失,眼睑、泪器损伤和外伤性白内障及视野缺损等情形则相对少见;大部分眼外伤均为单眼损伤,致残后果也多为Ⅶ~Ⅹ级.结论 通过一些测试和视觉电生理技术,可有效地提高视力障碍鉴定的准确性;对于一些存有眼部既往疾病的伤者,应要求其尽可能提供伤前视力或眼科资料;对于一些视觉功能存在变化可能的眼部损伤.可适当延后鉴定时机.
法医学、事故、交通、眼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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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4(诉讼法)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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