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着力提高佛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宗教教职人员是依法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在开展宗教教务、联系信教群众等事务中承担着重要的宗教职责和社会责任,因此,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的制度建设及规范化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题中之义,也是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基础.
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化水平、人员管理、工作法治化、着力提高、管理办法
B911;D668;F279.246
2021-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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