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汉传佛教寺院管理,落实民主管理原则,维护寺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循佛教戒律和传统丛林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寺院是依法设立、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符合法人条件的,可以按相关规定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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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4;B91
2020-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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