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宗教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一、台湾地区宗教事务的管理机关
台湾地区宗教事务的管理机关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最上面是“内政部”的民政司与社会司:其中负责宗教社团法人事务的是“内政部”社会司人民团体科,负责宗教财团法人、寺庙、神坛、聚会所等宗教事务是“内政部”民政司宗教辅导科.宗教团体的活动如果涉及其它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时,则由相应的机关管理,例如,宗教团体开设医院从事医疗活动的,管理机关是卫生部门.
宗教事务管理、台湾地区、存在的问题、解决思路
D635.1;B922;D922.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开招标课题
2016-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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