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B.A.C.第二条 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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