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修正案的说明
@@ 各位理事:我受常务理事会委托,向大会做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修正案的说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自1993年10月2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以来,对于规范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的管理工作,发扬佛教和合共住的优良传统,加强佛教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共住规约>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仍然继续执行.
汉传、佛教寺院、修正案、组织建设、常务理事会、优良传统、信仰建设、人才建设、管理工作、佛教协会、代表会议、中国、制度、规范
B94;TU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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