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的宪法逻辑与制度完善建议
研究区域协调发展应具宪法视野.区域协调发展在宪法上有明确的根本制度、国家任务、发展理念和职权职责的依据,并以宪法上的整体发展、实质平等、权力配置和权利保障为理论体系支撑.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更好实施,依据宪法的规范与理论,应该坚持整体性、平衡性、针对性、效能性等几项原则;以破解行政区难题为突破口,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通过试行中央适度、有效授权机制,充分提升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治理效能;在地方与地方之间,探索相互关系的法理内涵,为地方合作提供制度依据.
区域协调发展、宪法规范、宪法理论、制度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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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D035.1;F127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JZD021
2022-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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