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与国民经济动员的军民融合式发展——以立法为视角
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已由传统应对战争的单一职能转变为“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工作格局,与应急管理共同构成政府危机管理的两大体系.随着国家安全委员会、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等顶层机构的设立以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动员和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体制编制、职能任务也发生了变化.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参与应急管理的权限、时机、方式等内容还不够明确,尤其是法制化建设比较落后,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动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效能的发挥.为确保现代应急管理与国民经济动员的军民融合式发展,其立法除坚持一般性立法原则外,还要遵循强制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和被动性原则.此外,科学衔接预案和计划、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制定和完善国民经济动员法规是当前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点所在.
危机、国民经济动员、应急管理、军民融合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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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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