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配方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选择
我国对于食品配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形成了商业秘密和专利的“二元”保护模式.但是,“二元”模式也存在明显的弊端,造成消费者知情权与企业食品配方商业秘密保护间的利益冲突,公众生命健康权难以保障.要解决这个问题,需结合价值判断标准和现实状况,在全面分析我国食品配方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前提下,借鉴域外食品配方知识产权“一元”保护模式相关经验,摒弃对食品配方的“二元”保护模式,选择专利法“一元”保护模式,合理均衡食品配方持有者的利益和公众的健康利益及知情权.
食品配方、知识产权、专利权、知情权、食品安全
40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新公共卫生’法律规制模式研究”[项目HNSKJD 15-7]结项成果之一;山西省软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基于粮食安全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选择”2018041059-3
2019-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3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