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视域下刑事简化审理程序的本土化省察
我国当下以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为内容的二元“递简”式简化审理体系有其特定的形成、发展脉络及各自类型特征,突出表现在程序类型单一且层次化不足,程序与程序之间衔接不够顺畅,程序设计缺乏一体化机制安排等多个方面.为进一步理顺简化审理程序体系内部的程序梯度关系,推动刑事审判程序的层级化改造,刑事简化审理程序一方面当以认罪认罚从宽的全程性特征为依托,吸收刑拘直诉以及部分地区试点实行的48小时快速结案模式的有益经验,统筹审前程序与庭审程序的平衡塑造,最大限度地实现简化审理程序的“全程”提速;另一方面则当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基准在审判环节设计两种不同的庭审模式,就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作出差异化明显的内容安排,并通过重新界定简化审理程序的各自适用范围、增设处罚令程序等方式,实现体系内部程序与程序之间于规范层面与实践层面的顺畅衔接,重构出认罪认罚从宽视域下中国式刑事简化审理程序的完整轮廓及繁简格局.
认罪认罚从宽、简易程序、速裁程序、48小时快速结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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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简化审理程序的意蕴与重构:基于认罪认罚从宽的应然向度”2018F049
2019-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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