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威胁及其全球法律治理刍议
恐怖主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威胁既包括阻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行为,也包括袭击非物质文化的表现场所,在我国还包括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撑的“一带一路”和自由港建设.其全球法律治理在国内外立法体系、执法合作、司法管辖权三个方面均有不足.在强化全球法律治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首先我国需要加强基本法之间的联系,整合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国际法领域应当重启《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的制定程序,并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其次,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执法合作模式,加强全球法律治理执法合作主体间的沟通.此外,国际刑事法院对恐怖主义威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辖权应依据普遍管辖权予以扩大.
恐怖主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全球法律治理
39
2018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建设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法律保障与政策推进研究”18VSJ076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3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