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参加国际救援的性质、地位和便利
最近20年,各国军队进入别国境内帮助救助自然灾害的做法,在规模和频率上前所未有.上世纪90年代初,联合国成立了人道主义救援机构,推动制定了关于军队在别国境内参加国际救援的建议性规则《奥斯陆准则》.这个准则总体上倾向于鼓励各国派兵帮助他国救灾,因而对救援部队的特权豁免和便利作了较多的规定.然而,受援国不会忽视对维护本国领土、行政、司法等主权权利的考虑,既欢迎外国军队进入本国帮助救灾,也要维护本国的尊严和权利,所以在实践中救援国和受援国的不同考虑形成了张力和博弈.军队参加国际救援的国际规则表现出三个主要发展趋势:一是在性质上“脱敏”,逐渐趋同于一般国际合作;二是部队地位逐渐提高,救援部队和人员逐渐享有接近于外交和联合国机构及人员的特权与豁免;三是由于救援行动的紧急性,救援部队能够在受援国享有更多的工作便利.中国军队参加国际救援日渐增多,应当从救援和受援两个角度关注和推动国际规则的发展.
国际法、军事法、国际救援、军事行动
39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