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特殊管理股的法律性质
国家特殊管理股的性质认定关乎其具体制度设计.国内学者对国家特殊管理股的性质认识存在诸多分歧.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出发,国家特殊管理股应为股权而非契约;从股权的内涵出发,国家特殊管理股应为双层股权结构之类别股,是特殊权利制度的中国化表达.国家特殊管理股基于特定公共目的而设置,其权利内容和适用对象应受到严格限制.
国家特殊管理股、双层股权结构、国有企业、类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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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X32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特殊管理股的法律规制——以北京试点企业为研究样本”的阶段性成果
2018-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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