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艺术的法理分析——面向非义行为的对抗行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数字艺术的法理分析——面向非义行为的对抗行为

引用
数字艺术是一种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创生的新型艺术形态,其本质在于双重互动不确定性机制.在该机制的作用下,数字艺术行为秩序较之原子艺术行为秩序发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变化,出现了大规模的致瘾化、低俗化、盗版化、泛自由化等非义行为症候.对抗数字艺术非义行为的第一个逻辑环节就是为数字艺术生产、传播、消费和监管等各类行为主体规定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边界,其次是为数字艺术各种权利僭越和义务中止行为定性定罪,最后是针对不同的数字艺术罪过施加不同程度和不同性质的惩罚.

数字艺术、非义行为、法律对抗行为、原子艺术

38

R47;J59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数字艺术伦理学研究”13BA010

2017-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3-10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杂志

1001-618X

11-1648/D

38

2017,38(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