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镜像规则”之突破——兼评我国合同立法下要约与承诺的合意判定
要求合同交易中承诺与原要约完全一致的“镜像规则”无论从法理、实践视角都颇受谴责,并成为现代合同法必须应对的重要问题之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该问题的突破性尝试为完善我国合同立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立法经验,鉴于当前我国相关立法逻辑不清晰、条款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调整要约与承诺相关条款逻辑顺序,拓宽要约内容变更的外延,缩小要约实质性变更类型的范围,减少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构建以合同目的为中心的要约实质性变更的确认标准,界定要约非实质性变更类型,同时,赋予“相互击倒规则”正式法律地位.
合同订立、镜像规则、要约实质性变更、格式之争、相互击倒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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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14JZD002
2017-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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