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宏观调控中纳税人信赖利益之保护
在我国,税收宏观调控因经济发展需要而被频繁使用.无论经由税制变革还是征管调整的实施路径,其对纳税人信赖利益之损害都并不鲜见.这使税务当局和纳税人难以形成真正的良性互动,也引发了法治缺位与调控低效的“双重困境”.当务之急,应以税法上的利益均衡理念为指导,综合运用“存续保护”“损失补偿”和“过渡措施”等实体制度,同时合理设置规范税收立法、约束行政裁量及落实损失补偿的保障程序,以为各类税收宏观调控构建有针对性的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机制.
税收、宏观调控、纳税人、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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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税收公平正义价值下房地产税立法的顶层设计研究”项目编号:14BFX098、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营改增’试点扩围与国民收入分配正义价值的实现”项目编号:13YJA820065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6-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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