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多重代表诉讼制度及其启示
2014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公司法修改案》,新设多重代表诉讼制度.该制度引入时,日本各界对是否需要多重代表诉讼进行了激烈讨论.作为现代公司制度发展的产物,多重代表诉讼制度在公司集团化发展中,对规范母子公司运营和保护母公司投资人权益发挥了其他制度无法替代的功能.为规范母子公司结构、适应公司法现代化需要,我国有必要引入多重代表诉讼制度.新制度应当充分尊重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现状,并在借鉴日本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原告资格、前置程序、被告范围以及防止多重代表诉讼滥用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制.
多重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母公司、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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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TJFX15-005的阶段性成果.
2016-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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