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再思考
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是2012年立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新法实施以来,在简易程序的运行中,司法机关依法办案证明了立法修改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可行性也是具备的.然而,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新问题,我们有必要对我国现行的简易程序进行全面检讨,结合改革试点进行整合,分不同情况设立不同层次的区别于普通程序的简易办案程序;通过立法或至少是“授权式立法”程序进行简易程序的规范;在简易程序中保留必要的控辩审结构,尤其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简易程序、立法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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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刘玫教授主持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共建项目“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立法与实践实证研究”项目号:4081/081423的成果之一.
2015-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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