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四个面向”
我国民法典编纂要解决好“四个面向”问题:“中国面向”即要在民事习惯和司法习惯调查的基础上回应并解决中国现实问题,而在本土化与国家化的问题上则要秉持“移植中有取舍,借鉴中有创新”的理念.“时代面向”即民法典编纂具有鲜明的时代属性,要在守成与创新的博弈中回应时代需求.“体系面向”指民法典编纂要在形式理性和个人主义的指引下,以法律关系为工具整合民法典外在体系,并围绕私法自治、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以及信赖保护以构建民法典内在体系.民法典编纂还要坚持“司法面向”,以请求权基础为核心,统合请求权规范、辅助性规范及反对性规范,并处理好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与协调问题.
民法典编纂、中国特色、形式理性、裁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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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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