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道合一”的历史镜鉴
封建帝制时期的给事中制度是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就是制约和监督皇权.清代“科道合一”不仅对制度本身造成了破坏,而且也使得制度的效用归于消亡.清代六科给事中制度所处的政治体制环境和其内在的弊端是致使其走向历史末路的主要原因.站在文化与制度承继的角度,基于对提升监察权威、增强监察效果的价值理念追求,当前完善监察法制应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监察制度的宪法法律性、监督制约机制的人民性和专职监察机构的独立性.
“科道合一”、宪法法律性、人民性、独立性
36
2015-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