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国家财政拨款科研经费行为定罪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套取国家财政拨款科研经费行为定罪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引用
套取国家财政拨款科研经费行为被认定为贪污罪的案件中,行为人利用的是其课题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而不是其兼任的行政负责人的职务便利,课题组负责人所具有的行政职务与课题组负责人贪污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没有必然联系;课题组负责人可以成为我国《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的受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因而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课题依托单位管理之下的课题经费并没有改变其国有财产的性质,可以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除了套取科研经费数额巨大、手段恶劣或者担任行政职务的课题组负责人外,一般的课题组负责人对套取科研经费行为原则上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不构成犯罪.

课题组、科研经费、套取、贪污

36

2015-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5-10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杂志

1001-618X

11-1648/D

36

2015,36(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