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角色的法理分析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究兵、军事警察、内务部队等是与我国武警相类似的武装力量,一般具有现役军人、行政警察、灾难救助者、司法警察、军事警察、军法警察等六种法律角色.而我国武警因其编制多元、体系复杂、指挥重叠、任务多样等因素,其法律角色并不易被准确界定,理应通过加强立法和修法补充所欠缺的司法、军事和军法警察三种角色,出台详细、完备的配套法规和政策以进一步明确现役军人和行政警察角色的意涵,积极推进武警角色的重构,逐渐限制直至废弃其和平建设者的角色,但要重点型塑其专业灾害救援者的角色.
武警、法律角色、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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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调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2510018的阶段性成果.
2015-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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