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产税改革路径的法治化建构
我国现阶段的房产税改革因循行政试点路径,其合法性存有瑕疵,实践中也引发了诸多争议,与现代国家治理观念不相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并首次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表明未来的房产税改革应当以全国人大制定《房产税法》的方式推进.立法与改革是良性互动的,改革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立法也能够增强改革的科学性与正当性.推进税制改革的过程应当同时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过程,而房产税改革最需要、也最适合立法,有望成为其突破口.在房产税立法过程中,应当平衡好立法与行政、国家与纳税人、中央与地方三对关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让改革在法治保障下顺利推进.
房产税、税收法定原则、改革路径、关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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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刘剑文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13&ZD028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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