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北京"建设的法制思考
“人文北京”建设的核心是“人”和“文”,以人为本,以文化人,从“人”的角度,“人文北京”就是要建设更加繁荣、文明、和谐、宜居、健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从“文”的角度.“人文北京”就是要建成最具人文关怀、最显文明风采、最有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法治”建设,是人文北京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涵要求。一方面,法治是实现真正的“人文北京”的内涵之一;另一方面,健全法制又是“人文北京”建设的根本保障。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协调高效的文化执法机制、廉洁公正的司法运行机制、便捷的法律中介服务机制是文化法制建设的要求。在“人文北京”法制环境建设路径方面,建议构建“人文北京”的法制建设规划;健全“人文北京”的地方文化法规体系;创造“人文北京”的良好法治氛围。
人文北京、文化之都、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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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中国)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市级重点建设学科“经济法学”、建设科研项目“人文北京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及法制保障研究”项目研究成果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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